第68章 新年新政 年号鼎甲上
上回说到,蒙恬统领三路大军,收东胡族众,败冒顿单于,灭左贤王,破头曼城,俘虏众多。
秦皇扶苏有以新增郡制,奖赏有功,移民屯边,戍守边疆,等待将来。
秦贰世(扶苏)肆年冬十月,岁首,咸阳,秦庭,众臣云集,朝议正当时。
秦皇扶苏,继位已满三年,国内叛乱平定,北方匈奴受挫,乘此良机,欲起改革。
依据前岁诏令,各级纷纷有献,经群臣商议,三公汇编,商于朝堂。
有以重视,韩子“孟辙”
亦受邀出列,秦皇扶苏,封以“太傅”
虚职,有以俸禄,并不日常朝会,唯参政要是。
首议之事,关乎黔首,当属徭役赋税。
徭役之事,首赖编户齐民。
即得安定,各郡县所属,复须清查人口,修订“傅籍”
,报送朝廷,以为徭役依凭。
之于徭事,所谓“更卒”
订以整月,不得更增。
如有差异,报朝廷审复,拨予费用,不再无偿。
之于役事,复分五事,亦即“戍律”
。
全国分以四区:北地、关中、山东及于南地。
北地管辖北边沿线,自辽西乌桓而至朔方。
关中管辖北地上郡至于巴蜀汉中;山东管辖河东至于琅琊;至于南地,江淮之始,至于南海。
各郡县据此而行。
“戍律”
其一,名曰“兵训”
。
每得秋日,无有战事,各郡县自集民丁,以为训练,为期一月,当地自有兵种。
无有重大之事,不得缺席。
“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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