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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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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

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

”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

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气,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

委实收不到几颗粮,我爹就叫我舅舅带我出来,折了身价银子,拜了师傅学戏。

科班规矩大啊,师傅就是再生父母,打死不论,亲生父母都再不相干的。

打小都说我记性好,早年间村子里头闹灶火,我学什么像什么十里八乡的人都说我能有出息。

进了班子,师傅教戏文,我一遍就能记住。

嗓子也不错,说是祖师爷赏饭吃,要唱,真能唱红了……我还记得第一回登台,师傅说,这一出要是唱好了,你下半辈子也不愁了。

”说到这里,她突然淘气地一笑,“你猜猜我第一出戏,唱的是什么?”

潘健迟摇了摇头:“我可猜不到。

“你这个人没趣透顶,怪不得女人都不喜欢你。

”闵红玉白了他一眼,“只有秦桑那种傻女人,才把你当宝。

潘健迟被她刺了这么一句,也只淡淡一笑,并不辩驳。

闵红玉却自顾自说下去:“可是我这辈子都记得呢,第一出戏唱的是《寄扇》。

上台之前我的心啊,都跳得快要从嗓眼儿蹦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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