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褪色的奖状与重燃的红印
第七十八章:褪色的奖状与重燃的红印
再审法庭的长桌上,摊着一张泛黄起皱的奖状,边角磨损得像被虫蛀过,上面“见义勇为”
四个金字褪成了淡橘色,盖在右下角的派出所红章早已模糊不清。
原告席上,六十二岁的陈建国佝偻着背,手里攥着块抹布,反复擦拭着奖状上的污渍,指腹蹭过“陈建国”
三个字时,总会停顿片刻——那是他三十五岁时的名字,如今身份证上早已改成“陈老头”
,连户籍警都忘了他曾叫过这个名字。
“再审开庭。”
赵桐权敲响法槌,目光落在奖状旁的卷宗上。
十五年前,他判定这张奖状是“伪造”
,理由是“无出警记录佐证”
,如今想来,那份轻飘飘的判决,像压在老人背上的石板,压得他直不起腰。
“法官,这奖状是真的。”
陈建国的声音带着老烟枪的沙哑,他把奖状往赵桐权面前推了推,“2008年抗洪,我救了掉进洪水的三个娃,当时派出所王所长亲手给我发的,说‘这是你应得的’。”
他从怀里掏出个铁皮盒,打开后里面是三枚褪色的五角星徽章,“这是那三个娃给我的,说长大了要报答我,现在……唉。”
徽章的背面刻着模糊的日期,与奖状上的“2008年8月15日”
完全吻合。
赵桐权记得,前世退休后整理旧档案,在派出所的废弃纸箱里见过一份泛黄的出警记录,上面写着“陈建国,男,35岁,救起三名落水儿童,本人因体力透支昏迷,送医救治”
,只是当时这份记录被水渍泡烂了边角,没被归入正卷。
“被告方,”
赵桐权看向坐在对面的村委会代表,“当年为何否认这张奖状的真实性?”
村委会主任张大海掏出一份“证明”
,上面盖着鲜红的公章:“当年查遍了派出所的存档,确实没有相关记录,陈建国说的王所长当年牺牲了,死无对证,我们只能认定奖状是伪造的。”
他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官僚气,仿佛这十五年的委屈,在“规定”
面前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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