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旧案重审之青铜灯台的微光
第六十六章:旧案重审之青铜灯台的微光
赵桐权推开再审法庭的木门时,阳光正斜斜切过被告席,落在那个蒙着防尘布的展台的。
布下轮廓分明,像一尊蜷缩的兽,透着股陈年旧物的沉郁。
他指尖划过卷宗上“2010年京西文物走私案”
的标题,纸页边缘已经发脆——这是他刚入职时经手的第一桩大案,也是他心里盘桓了十三年的刺。
“传原告代理人。”
法槌轻落,赵桐权的声音比往常更低沉。
侧门响动,一位拄着乌木拐杖的老者被搀扶着进来。
老人叫沈砚之,鬓发如雪,鼻梁上架着副银丝眼镜,镜片后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他怀里抱着个锦盒,打开时,一枚巴掌大的青铜灯台躺在红绒布上,灯座盘踞的螭龙鳞爪分明,灯盏处残留着点点蜡泪,像凝固的星光。
“这盏‘螭龙衔烛灯’,是我祖父沈敬之在1947年从琉璃厂收来的,属晚清仿品,却也是家传念想。”
沈砚之的声音带着老派文人的温润,“2010年失窃,次年在黑市被截获,当时的主审法官——”
他看向赵桐权,目光复杂,“判定此灯为走私文物,没收充公。
可这灯从未出过国门,何来‘走私’一说?”
被告席上,当年负责此案的文物局专员张启明坐得笔直,闻言冷笑:“沈老先生怕不是老糊涂了?当年人赃并获,你的养子沈明在海关被查获时,包里就装着这灯台,还有他与境外买家的邮件记录,铁证如山。”
“养子?”
赵桐权翻开卷宗,指尖点在“嫌疑人关系”
一栏,“卷宗记载沈明为沈砚之独子,何来养子一说?”
张启明脸色微变:“陈年旧案,笔误难免。”
“不是笔误。”
沈砚之从锦盒底层抽出份泛黄的收养协议,“沈明是我1998年从孤儿院接来的,户口本上写得明明白白‘养子’。
他偷灯台时刚满十六,被人哄骗说‘这灯在境外能卖大价钱’,才一时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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