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生一死 秦三十八(第3页)
稍歇而续曰:“臣之名讳,无需隐晦,尽可言说。
今日微臣前来,尚愿得闻吾皇制政之说,以解今时之难。”
秦皇扶苏闻言,自为满意,亦沉声而言:“数日以来,朕亦在反思其事。
自昔日相见,韩子所言‘法与时转则治’,朕亦常记心间,甚以为然。
然言之凿凿,行之寥寥,以何而始,未得其要,不知韩子,有以教朕?”
韩子知有所问,亦未推辞,乃言曰:“昔日稷下学宫,某曾习学,虽以荀卿为师,然终至法家之途。
方得其时,稷下学者仟数,查各国之法,研诸贤之思,集结以成策,名以流派。
其时有以黄老之学,得幸盛行,臣亦略涉猎。
故臣之法者,不唯言术势,更要以黄老,顺时应事。”
“今日之时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故今日之法者,无关内外,尽皆壹等,不以其南,不以其东,不以其北,尽皆壹之,此始皇同壹策也,书同文,车同轨,度同制,地同域,行同伦,自当续之,万勿更替。”
“今日之事者,参差有差,不可胜数,凡计有五,臣请分言之:其一,关外起事者,多为六国余孽,当尽数毙之,以为后者鉴。
故所法者,悖逆谋反也,罪不容诛。
其二,骊山刑徒,七十余万,咸阳之周,积民百万,劳师以远,费靡在途,粮秣不足,民不得安。
此所法者,徭律使也,罢工大事,敛民徭役,遣民农时,积蓄余财。
其三,臣闻大泽乡之事,皆因误期而起。
所为误期者,遣南民而戍北,遣东民而御西,舟车劳顿,耗费弥途,民困不至,皆有重罚。
此所法者,戍律所司,更新罢远,停转流戍。”
“其四,反以五行。
五行之事,源自邹子,即以顺生,复有逆克,不惟王室,亦及农时。
所言王政,比及黄老,自应天时地利,此所谓田仓厩苑、金布关市诸律也,皆以贤人达者为师,实时更替,以为教导,富予其民。
臣闻司徒博彦所谏张苍,尤擅其事,请君使之。”
“其五,法律繁杂,民不得尽知。
自商君至今,秦法数拾,非官吏有司,不得尽知。
且自始皇壹统,至于今日,寥寥拾数载,多有整合颁布,关西巴蜀,原秦故地,尚多有不及而罪者,何言关外之民?骤然习得,无以应措,多有冒犯而至罪,此亦官吏为师之弊阙也,故尉杂置吏,中劳傅律之所虑也,请以减刑,并以师范,以为民生。”
“以上之言,皆合此时,所谓‘轻其轻罪,重其重罪’也。
待得海清河晏,自有侧转,适以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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