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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秦用其间 廉颇去职上(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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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朝堂,荀太师召众臣朝。

未及有言,龙阳君抢先言曰:“外臣龙阳君禀明君上。

魏有得报,今岁春末,廉颇滥杀魏军,并隐其事,及待上月,方有事发。

合纵之事,因合纵长驻赵,故吾等让贤,今魏卒未死于战场,反斩于军中。

魏廷沸腾,特请以君上,以为公道。”

闻其言,荀太师并未有言,请于群臣。

廷尉先言曰:“军中之事,刑罚为责,将以君授,皆自主之。

‘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

此自古制军之法,今卿以军法之事而责于君上,其意如何?君自比庄贾乎?禀于今上,臣请以蔑上斩之,以儆效尤。”

未及彰礼,已有斩杀之言,龙阳君亦为胆颤战栗,方欲辩言。

已有赵臣出言以辩。

只见朝臣一人闪出,开言道:“廷尉谬矣。

壹则,俩国邦交,不斩来使。

今吾赵斩之,徒贻笑大方,至人不耻。

贰则,今为朝堂,廷尉等军营,其理误矣。”

又有一人闪出,续道:“廉颇斩杀魏军之事,其时并未反复,无害军处。

魏国此来,亦为后发,未及当事。

以为合纵之军,当亦明其是非,以为众安。

不然,惶恐之众,恐再无合之。”

见有以力争,遂诸臣纷纷,然听其言,竟有大数,以其为真,欲以责罚,以结众邦。

一时之间,荀太师亦为惊诧。

“张衡”

撇见荀太师作难,乃出言道:“诸卿稍歇,容某壹言。

其壹、滥杀之事,一家之言,不足为信,请先以廷尉及御史察之。

其贰、斩杀之事,亦需明其情,以鉴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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