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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朝堂大考 荀卿主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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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到,赵太后授荀卿以相邦之位,荀卿于朝堂言以政要。

赵将廉颇以兵家事诘,荀卿以答而明其纲。

荀卿续言:“言及学秦,所谓强军,要者有叁。

其壹安民:兵取于民,以青壮先,有碍农林牧之产,害国家粮赋所得,不利于久战。

故强兵先安民,安民以利。

民者,仿兵以编,以家为元,结以伍拾,以乡为基,设里以教,劝课农桑,不误农时,兴修水利,新增农物,革新农具,以增其产。

所获所得,予以奖励,类秦耕励,或爵或隶,制以成法,宣贯乡里。

此国之本也,当为首行,亦为相及郡县之本职。

另其所涉农具革新之事,仿农例,奖百工。”

“强军之贰:利器。

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先前武安君苏秦常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故其时争而得利。

待后来,相里氏之墨辅秦,革新技术,溯源制造,青铜益胜而铁制复增,器具利器兼得突进,遂超东方诸国。

秦有军数拾万,每战拾数万,多有弩及徒兵,辅以锐士骑军。

弩以远利,兵以戈长,骑兵游弋,锐士攻坚,群分合胜。

此秦战得利主因之壹。

反思吾赵,先王胡服骑射,得万数骑射之兵,逐林胡楼烦,扩地叁郡。

待得阙与之战,狭路相逢,败秦而名震天下。

然或胜于人众,或胜于地利,皆非器具之利。

直面秦军,复为弱势。

若解此难,有赖百工。

兵之所涉青铜、冶铁,皮革、漆艺及木技等,有司皆辖,奖同农牧猎。”

“强军之叁:国誉。

兵者,人杰也。

战者,搏命也。

搏命之义,家国贰者也。

故成军者,奖以家获,喻以国誉。

比秦战之励,复加益国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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