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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文公献俘 宋灭曹国(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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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之心思,原亦如此,后历泓水一役,几亡己身,有以退反。”

襄公略缓,复怒喝道:“不易方得逾年,齐小子不念扶立之情,忘恩负义,围吾缗邑,朕实痛煞;事后反思,遍历吾宋外战,输多胜少,赖诸国短视,今日之败,尚得存国,然待他日,攻伐愈甚,同姓亦可亡,胡论周商之别?有以此思,吾意取曹以为始,众卿意下如何?”

襄公言毕,诸卿不复言,然则神色各异。

须臾,司寇墨翟开口曰:“侵伐他国以得非利,损百姓而怒鬼神,上下不同而诸侯纷至,如何应之?”

太宰孔仲尼亦接言道:“今晋胜楚于城濮,楚军虽退而兵力未伤根本,晋甫尊周必得霸,此时灭曹,触怒贰者,吾何以应?”

襄公未言,视司徒博彦。

司徒博彦拜言:“司寇之意,小子明矣。

有战,利归诸卿,庶民无所得;战而不利,殆矣。

若此,则请公明约:‘凡庶民者,战而从军,以斩敌之首为奖;居而务业,以所缴之数为奖;行商富国,以所税之财为奖。

至于奴隶,仿之,功劳足够,可脱奴籍,赐以土地或工坊,以所获而征缴,除不得迁移,余者不限。”

稍歇,环视众卿,缓缓续言:“如此,上下同贤共欲,得利于战,定当踊跃。

至于鬼神,则请公于国都建英灵殿,祭祀战之所亡,求吾国英魂庇佑,则鬼神定敬而不加祸于吾。”

“诸邑乡里,因战而伤者,籍而褒之,抚恤免赋。

所谓亡者,奖以耕牛、田地、奴仆,以丰其家;所谓残者,置其业,居其屋,取妻生子,安其心而延其后。

如此,死无患而生效力,事则可成。”

待众思,司徒博彦复拜孔仲尼,言到:“夫子所言,确乃吾宋之疾患所在,亦今日朝议之主旨。

今日晋、齐、秦、郑、楚皆强国,吾宋爵高力小,且地不利,实难独挡。”

“当此时,曹卫不足虑,若晋齐无意,则鲁不得独加兵于吾;今楚败,则郑晋必盟,若晋秦齐郑,盟而不散,则楚不得独加兵于吾;若楚鲁联兵,以齐吴制鲁,宋晋郑秦合力抗楚。

如此无虑。

故此事之钥,重在晋齐秦之盟。”

襄公言道:“诸卿以为何?可有法结晋齐秦盟而解宋忧?”

司徒博彦道:“以小子之言,须公亲至晋,孔太宰及大司马分至至秦、齐,言说其君,当可续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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