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军法
第170章军法
数月前,陈锐以第一批新兵正式成军之时,曾立下三条军令。
临阵逃脱者斩,姦淫妇女者斩,劫掠民眾者斩。
同时还立下了缴获归公,私藏者驱逐出军的规矩。
但在此刻,还是有人动了心思。
相当一批倭寇是逃回落脚的村落,隨便拿点银钱再逃,却没想到护卫军的追击如此迅速。
幸运逃回来的陈四立即让人將大箱大箱的银钱、丝绸丟的满地都是。
隨便捡一把,都是以前几年都不完的堵在村口的一个排登时有些心神摇晃,一个狼手与一个盾牌手丟掉了手中的军械,不顾班长的警告,趴在地上去抓银钱。
大不了被驱逐出军唄,有这么多钱,回家买十几亩地,娶个媳妇,日子美滋滋。
后果是,这个排虽然拼死堵截,但在数十个倭寇的猛攻下只能连连后退,直到柳无病带著警卫排赶来才將勉强堵住缺口,而陈四再一次幸运的逃出了生天。
而因为这两个士卒,这个排付出了三条人命,其中还有个副班长。
“缴获归公,私藏者驱逐出军。”
陈锐似笑非笑,“但这是战时。”
“护卫军每个士卒都能吃得饱,穿得暖,有砖瓦房住,每个月都能拿月钱·———”
“但护卫军也军令严明,绝不容人挑畔。
“三条人命,只驱逐出军?”
陈锐说话声音不大,但也不小,足够让周围的周君佑、万表、吴懋宣、胡守仁等人听得清清楚楚。
“战时弃械,以至战友阵亡,以临阵脱逃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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