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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罗杰斯的恐怖身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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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不止一次的对罗杰斯队长提出,干脆集结复仇者以后把死侍抓起来丢进大牢里一了百了。

但是罗杰斯队长很明显不会同意这样的做法。

因为这样做明显太过于违规了。

与鹰眼的授权合同是由马特律师的事务所拟定的。

这位晚上是夜魔侠,白天是律师的男人,同时也一直是Marvel公司的法律顾问。

“这里是一百万美元的现金支票,请收好巴顿特工。”

巴顿在合同上签字后,李杰将早已装进支票的信封交给了他。

“呼~”

鹰眼接过信封有一些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样死侍的问题就算解决了吧。

嗯?也许吧。

“对了,队长。

上次我和你说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李杰将支票交给巴顿后,转头看向了罗杰斯。

“你是说那个可口可乐的形象代言费吗?我其实还是没有太弄明白。”

罗杰斯耸了耸肩。

而鹰眼和寇尔森都将眼神转向了罗杰斯,他们有些好奇,李杰上次和罗杰斯谈了什么。

只从上次与罗杰斯聊天之后,这一个星期李杰其实做了一些功课。

而且在今日马特来之前的几天,就和他探讨过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拿下斯蒂夫·罗杰斯的版权应该怎么下手!

无疑如果Marvel能够签下罗杰斯队长的版权,那么对着整个公司的发展都有着具足轻重的作用。

因为只有身在这个世界,你才能真正切实的感受到,作为世界上第一名超级英雄,并且将这个世界从毁灭边缘拉回来的斯蒂夫·罗杰斯拥有多么可怕的号召力。

李杰清了清嗓子,看着面前的三名神盾局特工,以及刚刚在旁边解释法律条文的马特说道。

“这是版权法和肖像权,罗杰斯队长。

在法律层面上的东西,等会儿可以让马特律师给你做一个详细的阐述。

我现在只是简单的说一些和你有关的东西。”

李杰打开早已准备好的文件资料,这是他最近几天做的一些准备。

“可口可乐花了三千万美元用你的形象做代言的问题,我们上次已经谈过了。

我想说一下你的形象版权被分割的有多么细致。”

“在现代饮料市场中,罗杰斯队长的版权被大体分成三块。

一块是碳酸软性饮料,果汁饮料,乳制品。

运动饮料因为和碳酸饮料有着部分重叠,所以运动饮料的版权与碳酸饮料和合并的。”

“碳酸饮料市场,可口可乐花了三千万美元购置了队长一年的代言费。

果汁方面,兰格花了大约七百万美元,购买了队长平面媒体宣传版权。”

“奶制品方面则是被中国的蒙牛买走了版权,可以查到的费用是一年一千一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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