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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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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爱吃葡萄啊,连我手上的葡萄汁水都不放过。”

柳桑用另外一只手梳理着他的头发。

“我爱的是你。”

李琅谕说。

故意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郑严恰好听见李琅谕说的这句话,心里好像被大锤给捶了一下似的,再看前妻和李琅谕那熟悉亲密的样子,他甚至觉得,自己只是这对璧人间的一个插曲。

“有事吗?”

柳桑微笑着抬头问。

郑严压住心中的不快,平静地说:“我订了个房,中午一起吃饭吧。”

“好啊。”

柳桑点头道,仿佛眼前的这个人,只是自己的一个普通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抽打潜水者,你们吃泡面永远没有调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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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恶毒的诅咒哇,怕了咩???

30

30、苍狼5...

酒店包房里装饰考究却不失豪华,欢欢最喜欢来这样的地方,紧紧挽着郑严的胳膊,一副“我是郑太太”

的得瑟劲儿。

郑严见随后而来的柳桑手里牵着一只黑色的大狗,却不见了李琅谕,就随口问:“你那位……李先生呢?”

“他有点事,带晓晓先走了。”

柳桑摸摸狼狗的脑袋,其实这只“狼狗”

就是变回原型的李琅谕。

狼和狗的区别在于耳朵和尾巴,狼的尾巴比较硬,耳朵比较圆,而且狼的眉眼比狗要凶狠很多。

但一般人们会把柳桑牵着的狼以为是狗。

“那个人该不会是你租来炫耀自己的吧?”

欢欢毒舌道。

郑严虽然一时希望真相确实如此,可想想他们那个样子,实在不像装出来的。

“这只狗又是谁的?看起来好像很凶,会不会咬人?”

“这只……还是琅谕的。”

柳桑答,挠了挠李琅谕的黑色耳朵,“他很乖的……不咬人。”

(==只咬你……)

郑严不禁问:“他该不是养狗的吧,怎么家里这么多狗。”

“这不是狗,是苍狼。”

柳桑安抚住几欲龇牙的李琅谕,狼最讨厌别人把它们误以为狗,同样的,狗也讨厌人家把他们误以为狼(狼狗表示鸭梨很大……)。

郑严和欢欢无所谓地一笑,开始点菜。

欢欢娇嗔地要吃这个要吃那个,郑严渴望从柳桑的眼里看出一丝失落,可是很遗憾,柳桑认真地看着菜单,还问那只狗想要吃什么。

欢欢厌恶地说:“能不能别让你的狗跟我们一桌吃饭啊,它配吃那么好的东西吗?”

“你错了,在动物面前,食物是没有好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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