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养老金制度试点(第2页)
陆明先肯定了他们,然后开始画大饼……不,是阐述理念,“然,二位可曾想过,此制度若能成功,其长远之利?”
“其一,可安官吏之心!”
陆明竖起一根手指,“使在位者无后顾之忧,能更尽心竭力为朝廷办事,减少贪墨之念(理想化)。
尤其对那些无甚家底、全靠俸禄的清廉官吏,此乃雪中送炭!”
“其二,可显陛下仁德,朝廷恩义!”
他又竖起第二根手指,“让天下人看到,凡为我大周效力者,朝廷必不负之!
此乃凝聚人心、巩固统治之妙策,其价值,岂是银钱可以衡量?”
“其三,”
陆明压低了声音,带着一丝狡黠,“此乃试点,范围可控。
我们先在开封,针对一定品阶以下(避免引起高官既得利益者强烈反弹)、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致仕官员,以及银行、几家大工坊的长期雇员试行。
所需款项,可由国库、所在衙门或企业利润中按比例抽取一部分,建立‘养老基金’,专款专用。
甚至……可让在职官员和职工,每月象征性缴纳极少一部分,谓之‘个人账户’,增强其参与感和归属感!”
“个人……还要出钱?”
户部尚书眼睛瞪得更大了。
“象征性的!
比如月俸的百分之一,二?”
陆明解释道,“重在参与和意识培养。
大头还是朝廷和单位出。
这叫……责任共担。”
他详细解释了基金的运作模式(当然是非常简化的)、领取条件(如服务满二十年或达到一定年龄且无重大过失)、以及发放标准(与原俸禄挂钩,但比例较低,确保可持续性)。
开封府尹听着,眼神渐渐亮了起来。
他是地方父母官,见过太多底层小吏晚年凄惨的景象,若此策能行,无疑是莫大的德政。
他沉吟道:“若只在开封试点,范围不大,或可一试。
只是……这‘养老基金’的管理,由谁负责?如何确保不被挪用?”
“可由户部、吏部(或未来的专门机构)和代表共同组成理事会监管,账目公开,定期审计。”
陆明提出了初步构想,“具体细则,我们可以慢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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