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谁说了谎(第2页)
看到它的高墙就觉得敬畏。
门口站着两个站得笔直的狱警,带着冲锋枪的。
我手中提了一大包的食品。
下车时到车站买的。
陪同那老奶奶一起。
走到监狱的接见室,我看到挂在墙壁上的的几条法规。
不禁头都大了。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惨了,没想到探狱还有这种规定的,看来是白跑了。
岂不是见不到云强了?
一个年轻的女工作人员。
要我们出示了身份证,工作证,并要我们作登记。
我正在思考如何混过这一关时。
那老奶奶拿出身份证,一个护口本,还有一封证明信,让我帮她填上。
孙子的名字呢?
老奶奶拿出一张相片,并说是云强。
老奶奶要见的人,竟是云强。
老奶奶手中相片的人,正是我之前在相片所见过的云强。
云强竟就是她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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