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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小白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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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朗转脸,不理会老家伙,他现在什么都弄懂了,这些兵哥哥是他们安排的,门也是他们安排人锁的,就连内奸曾高也是事先安排好的。也就是说这场闹剧是这几个吃饱了撑的老家伙一早计划好的。

    不满的人不仅是王朗,还有暴熊,早说这是安排好的,我就先把酒收起来啊,看看这满屋子的酒味,可不都浪费了吗?

    最后留下来结账的是徐老将军,他黑着脸,面色很不善,两桌要钱,打翻的桌子,打破的东西都要赔偿。

    几个人下榻的地方是一间四合院,陪同的人员说这事老将军在京城的房子,王朗也不惊讶,叶文的身份,在京城有一间小四合院并不为过。

    曾高因为知道自己做了内奸,有些心虚,早早的让人带着他回去休息了,而王朗和暴熊则是一肚子被人算计的不爽。

    “我准备半夜去敲那几个老家伙的闷棍,组队不?”王朗蹿到暴熊。

    暴熊吓了一跳:“这可是京城,你想死啦。”

    王朗一笑:“我就是说说,过过嘴瘾,不然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

    暴熊点赞附和:“我也是这么感觉的,我也说几句过过嘴硬。”

    “要不要我叫你句华夏语骂?更爽一点。”

    暴熊鄙夷:“白,你还是收起你那点小心思吧,我才不会上当呢。”

    这个世界还让不让人活了?暴熊这样的一根筋都变聪明了,看来有必要增强一下自己的文学修养了,不然骗人都不好骗。

    第二天一大早,吐着京城老腔的老管家叫醒了王朗,说老将军叫他们起来有事情。王朗极其不愿的带着起床气起床,并发誓老家伙如果没有世界毁灭之类的事情,他一定要踢爆他的老菊花,以此来祭奠他还没睡醒的身体。

    叶文人在晚年,身体机能不免下降,主要的体现为,该睡觉时候不睡,不该睡觉的时候猛睡,也就是生物钟紊乱,大姨妈不规律。

    清晨的空气有点冷,很提精神,但王朗还是做奄奄一息状,提不起精神,想睡觉。反观其他几个人,包括老将军,都是一副精神振奋的样子,丝毫没有疲惫没睡醒的样子。

    叶文站在三个人前面,瞥了一眼偷懒打瞌睡的王朗,摆摆手,管家会意,神奇的拿来一口大锣,在暴熊和曾高幸灾乐祸的眼神中,碰……

    余音袅袅,绕梁三日,不绝于耳。

    头晕眼花,耳鸣几分钟之后,王朗彻底清醒,破口大骂:“老…老将军,太谢谢你的起床良方。”

    叶文不看王朗,朗声道:“我昨天和几个老伙计商量了一下,上面的总书记也同意了,决定挑选一位军队中最出色的小辈,在阅兵那天站在我们这些老家伙后面观礼。名额只有一位,想要的人有不少,你们谁想去?举手回答。”

    王朗看着两只举得高高的手,十分鄙夷,以为手举得高就能去啦?

    “王朗,你从椅子上给我下来。”老将军额头青筋猛跳,王朗这才不情不愿的从椅子上下来。

    “斗志不错,接下来就用你们的实力说话了,那个,除了瓦吉姆之外,你们两个都参加。”

    王朗翻译过去之后,暴熊极其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接受。其实有关这一点,他早已有预料,能在观众席上得到一个席位就很不错了,再去图谋上面的位置就太贪心了。而且有王朗这跟搅屎棍在,他也不可能最终胜出。

    那边王朗和曾高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争夺这位置的人不少,但有实力,需要让王朗注意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京城军区的,就是昨天许中将手下的人,还有一个是杨中将的手下。这些还仅仅是京城军区没有任务,空闲下来的人员,算上执行人物的,王朗最起码要再加上五六位竞争对手,要再算上全国七大军区还有省军区的各大兵王,王朗的竞争对手起码再翻三倍。

    临时比赛的地点选的有些简陋,只是京城的一处特警用来训练突击战的场地,较为简陋,但没人说什么,他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别说这种设计好的场地,就是把他们扔进沙漠里…嗯?这就有点事情了,如果真的把这些人扔进沙漠里,最后活下来的恐怕只有王朗一个了,因为只有他真的在沙漠这种环境下生存过。

    到了场地,王郎见到了老家伙千叮万嘱要他注意的两个人。他一下就笑了,因为其中一个人孟宏的作风和他一样,吊儿郎当,就连他们副司令的喝骂都不在意,是条汉子,王朗一下就对他有了好感。至于另外一个一脸别人欠他二百万的家伙仲达,王朗直接无视。

    准确来说,王朗和孟宏这种人更能适应社会,而且可以随时转移职业,比如说现在让王朗或是孟宏去做间谍,只需要训练他们一些基本常识,他们便能做得极其出色,但是让仲达去就不行,因为他只会当兵,干不了别的。

    “你好,孟宏。”

    “你好,王朗。”

    两个人握握手,对视一笑,就此结盟了。而仲达依旧是一脸冷酷,不屑一顾。

    孟宏捅捅王朗:“哥们,等会我们先把这丫干掉咋样?我早就看他不爽了。”

    王朗深以为然,两个人再次握手,眼里满满的英雄相惜,缘分啊。

    其他人离这两个基友远远的,这个世界已经无法阻止他们搞基了,搞基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来的人多是京城军区的,其他军区的兵王大多有任务,但能来的人都是一方翘楚,平均实力亦是不差,但在人数上就落后很多了。于是,结盟运动开始了,有眼光的人都是人精,他们事先就侦查好敌情,与哪个结盟好,先干掉哪一个威胁比较好。

    不过王朗和孟宏唯一要讨论的问题就是,先找到仲达干掉。

    “你手下的小子和我手下的小子好像结盟了。”许老中将悄悄和叶问说,好像有一点不满。

    杨中将则是一脸的恨铁不成刚,这混账小子怎么一点都不开窍,没看见别人在干什么啊,结盟,结盟知道不?

    上面的几位老将军示意下面可以开始了,早已全副武装的一行人立马窜进模拟场地,或是各自为战,或是结盟而般。因为人数众多,所以也没什么规矩,混战,谁活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王朗和孟宏颇有先见之明的选择了最顶部的狙击点,一路过关斩将,干掉了三个人有一样见识的人之后,他们终于登顶。这一刻,王朗仰起头,刚想大喊一句:“我胡汉三又回来啦。”那边孟宏眼疾手快捂住他的嘴巴,这时候喊一句,他们不就成了活靶子?

    “你干什么?”

    “我想喊一句…反清复明。”王朗笑的没鼻子没脸。

    孟宏无语,他虽然吊儿郎当,但也只是在平时,真正到了战斗的时候,他的战斗素质不输任何人。可是新认识的这位大哥好像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吊儿郎当的。孟宏已经在祈祷上帝了,希望这个家伙一会不要把自己坑死。

    “我们各自负责一遍,我左边,你选哪一边?”孟宏说道。

    王朗无语,看着右边坑洼的射击点。

    “我要选择左边,你会让贤吗?”

    “肯定不会。”

    王朗没好气:“那你问我个屁,去,看见仲达那小子告诉我一声,我要教教他什么叫狙神。”

    孟宏趾高气昂:“论枪法,我比你厉害。”

    “靠,我五岁就开始打手枪,你和我比?”

    孟宏甘败下风,五岁就打手枪的存在不是他能惹的。

    王朗得瑟一甩头,随后感觉不对,这小子好像误会他的意思了?

    两个猥琐的家伙一直窝在房顶上,准备坐收渔翁之利,时不时还打一打冷枪,简直龌龊到了极点。

    “我干掉两个人了。”孟宏得瑟的说。

    王朗不屑,没说话,他刚才开了三枪,只干掉了一个,有点丢人。不过实际战绩和孟宏则是不相上下的,因为孟宏开了六枪,干掉了两个。

    “过来,我看见仲达那小子了。”孟宏兴奋的招呼王朗,王朗贱笑着猫腰跑过来,果然是仲达那小子,看到他时,他正一枪干掉一位潜伏着,然后立马转移位置。

    “公平一点,同时开枪,谁干掉他,等会决战的时候身上多背一把枪。”王朗提出建议,孟宏同意,拍掌签订了条约。

    “这小子一定想不到是我们干掉了他。”王朗贱贱一笑,瞄准了仲达,全神贯注。

    ‘碰’

    仲达一惊,竟然在枪响之前就翻身滚离原先的位置。

    “靠,你开什么枪,惊动他了吧。”王朗骂道。

    孟宏尴尬笑笑:“激动了,这小子的第六感比以前还厉害了。”

    王朗不满的嘟囔了一句,身为他这个级别的兵王,第六感是必备的。这不是什么超能力,而是对危险事情的一种感应,比如说一个人盯着他超过两秒钟,不论在哪里,王朗都会心生感应。这种能力其实不仅仅只有兵王才有,普通人也会有,而且有很多例子。自然界这样的例子更多,比如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能力。而兵王只是把这种能力提升。

    “靠,他发现我们了,闪。”王朗刚说完,他刚才站的位置便激射起一道尘埃,险些击中他。

    “你怎么比我要先发现?”孟宏不解地问道,他刚才也感应到了,但比王朗要慢半秒钟左右。

    王朗没解释,他在十八岁那年就开始出任务,不知经历过多少生死,感知力在孟宏之上是必然的。信仰基督的佣兵把这种感知力成为上帝的恩赐,伊斯兰教的佣兵们称之为真主之眼,什么都不信的人大难不死之后会喊一句,对面的傻逼,老子还活着,然后就中枪挂了。

    而王朗把这种感知能力成为小白的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