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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番外之宁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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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朝来才出世的那天早晨,窗外的喜鹊叫个不停,夫人躺在床榻上,面色苍白,却笑得十分开心,她捏了捏朝来小小的脸蛋,说,

    “夫君若是不反对的话,便为我们的女儿取名为朝来吧,宁可早来,不可晚到。”

    朝来,宁朝来,我的女儿便取了这个名字,夫人与我皆是满心欢喜。

    夫人生朝来的时候伤了身子,再不敢要孩子,因此夫人对朝来万般宠爱,凡事都由着朝来的性子,起初我担心溺爱二字会让朝来失去本性,变得不好管教。可渐渐的,我发现朝来很懂事,年纪虽小,行事晓得分寸。

    朝来的聪明伶俐让朝中同僚,包括陛下都赞不绝口,他们都羡慕我有一个乖巧的女儿,我高兴之余,又觉得莫名不安。

    因为,朝来的眉眼,生得温婉而凌厉,既不像我,也不像夫人。还有她超出常人的冷静与聪慧,让我生出一股她不是我女儿的错觉。

    她有时候的冷静,让我心惊,譬如夫人去世时。

    那时朝来还小,小的让我以为她会哭着闹着问我要阿母,我甚至想好了千万种骗她说夫人去了远处的说辞,可直到最后都没能用上。

    那个时候,一连好几天,用过晚膳以后,她都会跪到夫人的棺椁前,不言不语,这期间,没有掉过一滴眼泪,我以为是孩子太小,不懂生离死别。

    直到夫人入土的那天深夜,我去了她的房间。

    她还没睡,见我进去,竟然直直的跪了下来,她说,

    “阿翁与阿母感情甚笃,现如今阿母去了,阿翁万千的伤心因为我而压抑,情动深处,蜜糖也苦,朝来不求阿翁每日都笑逐颜开,但还是求阿翁将逝去的人放在心里,喜乐度日。”

    小小孩童的一番话让我隐忍许久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泪满衣襟。

    看,这便是宁朝来,简简单单的一番话就让我无处遁形,岂能不心惊。

    我也想过,这是不是我的孩子,然后,我就会笑话自己被女儿的才智所折服。这是在我怀中长大的,我的女儿,她再出类拔萃,终归还是我的女儿。

    我的朝来,太过要强,面上平静,不将任何事放在眼里,但我知道,她只是将所有的心事藏在了面具背后,独自承受。我心疼她,却也只能更加疼爱她。

    朝来隐忍,所以当她处处表现出对太叔奂的喜爱时,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一则她年纪还小,我总觉得她不懂得爱,再则,按照朝来的性子,她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不会让别人知道,哪怕那人是我。

    直到百花宴,我才发觉自己错了。

    百花宴之前,我把她叫到书房里,让她选择柳兰为夫君,柳兰是我看着长大的,脾气性子好,待她也好,于她而言,是再合适不过的良配,可她却说,柳兰可以是兄长,不会为夫君。

    朝来喜欢太叔奂,是真的,可陛下不会允许他们在一起,一个是丞相的女儿,一个是将军的儿子,若当真喜结良缘,等待两家的只会是万劫不复。更何况,我们父女还戳破了陛下与上阳公主的事,大难当头,我只能选择将她送到江南,保住她性命。

    后来的变故,被抄家,被流放,对我而言并不可怕,都在预料当中,或许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一点,真正可怕的是穆紫出现了。

    穆紫恨我,是情理当中的事,她应该恨我。她回来了,我愿意用性命去赔偿她从前遭受的折磨,已经做好准备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可穆紫不要我的命,只告诉我,朝来不是我的女儿,她说,死去的丹阳才是我的亲生骨肉。

    这样荒诞的话,我不该相信,可想起丹阳死那天夜里我莫名的心痛,我忍不住相信。

    骨肉连心,总不会错的。

    渐渐的,似乎也明白朝来身上为什么会有平常人家女子无法拥有的聪明才智与沉稳大气,那是与生俱来的、帝王家的血脉气息。

    我纠结过,想着陛下杀了我的女儿,我也要杀了他的女儿,最好是加倍的奉还,让陛下痛不欲生,悔不当初。

    但我终归还是放弃了所有不堪的念头。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阿翁,我也不否认,在我心里,朝来的位置更甚于丹阳。

    我也是存了一丝念想,想着朝来能永远记住我,她对我感情愈深,对陛下的恨就会愈深,永远不会原谅陛下,这也是一种惩罚的方式。

    流放途中,有人要杀我,我被人救了,救我的人是乌氏小楼。

    其实我并不讨厌乌氏小楼,他足够聪明,对待事情极具耐心,又懂得玩弄权术,是个不可多得的枭雄,假以时日,待他羽翼渐丰,他也能成为一方霸主。

    可惜,我讨厌的的也是他城府太深,心机太重,行事太狠,这样的人,我不会让他得到朝来,他的目的,却偏偏只有用我去威胁朝来。

    乌氏小楼将我救活,把我奉为座上之宾,视我为长辈,吃穿用度皆是最好的,他的算计,我懂。

    若是知道我在匈奴,无论如何,朝来都会因要见我一面而答应他的要求,包括嫁给他,他会用我的性命要挟朝来为他生儿育女,留在他身边一辈子正因为是真心的,才更可怕。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面对活着的朝来,面对已故的夫人和丹阳,死是最好的法子,能让我摆脱所有的痛楚。

    我在绢布上写下,花是花,叶是叶,花叶之下花非花,叶非叶,花花叶叶,叶叶花花。

    无论是花还是叶,都以土为生,花叶之下,都是泥土,人死以后,不过是一捧泥土。我的言外之意,想来朝来是猜得到的,可我知道,依照朝来的性子,她宁可相信她所猜测的不是真的,也不愿承认我已经死了。

    那我只能行最后一招,我让乌氏小楼将我的尸骨葬在荒野,刻上一座无名的碑,面朝大汉的方向,我要让世人知道宁氏一族的人忠心赤胆,一生爱国,也要让朝来知道她的阿翁已经死了,只有汉人才会在死了以后立碑,她应该能够猜出墓中的人是我。

    作为一个每走血缘关系的阿翁,我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锃亮的刀锋抹过脖子,倒地之际,看到夫人牵着粉团儿一样朝来的手一步步走向我,她脆生生的叫我,“阿翁。”

    上天给了她一副好皮囊,又给了她一颗玲珑心,正是因为才貌无双才一帆风顺,后来的道路才会遭遇无尽坎坷。

    朝来,我的女儿,若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只是我的女儿,该有多好。